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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消對外貿易經營者備案后進出口企業如何開展進出口業務呢?2022.12.30起,《中華人民共和國對外貿易法》修改刪除了第九條,即開展進出口貨物和技術進出口的企業,不再辦理對外貿易經營者備案登記手續。在商務部業務統一平臺的對外貿易經營者備案入口也給出了相關提醒: 那么對于進出口企業來說如何獲得進出口權來開展進出口業務呢? 其實自2019.12.1起,取消對外貿易經營者備案審批就在自貿區試點了,自貿內注冊的企業自成立起就自動獲得了進出口權資格。本次把該試點政策推向全國后,所有的企業都無需辦理對外貿易經營者備案即可獲得進出口權了。 對于需要開展進出口業務的企業來說,根據海關總署 市場監督總局公告2021年第113號的規定,企業在辦理注冊登記時即可勾選海關報關單位備案同時獲取海關的報關權限,如果在注冊登記時沒有勾選報關備案的,可以事后通過國際貿易單一窗口的“企業資質”模塊做報關備案。 要開展進出口的企業,雖然對外貿易經營者備案登記無需辦理了,但其他手續還是一樣不少的: 1、辦理海關報關單位備案取得報關權 2、辦理外匯收支名錄登記收支外匯貨款(年低于20萬美元結算額的跨境電商可以不辦理外匯收支名錄) 3、開通電子口岸 4、起個靚的公司英文名字以便好開立外幣賬戶收取外匯貨款 5、需要辦理出口退稅的,還得在首次申報退稅前辦理出口退(免)稅備案 另外需要注意的一個問題是,根據財稅(2012)39號的規定,可以享受出口退稅的指的是出口企業出口貨物,具體指的是:1.有進出口權的企業,自營和委托出口貨物;2.沒有進出口權的具有生產加工能力的生產企業,委托出口貨物。那么在2022.12.30起,所有企業都無需辦理對外貿易經營者備案即可獲得進出口權了,對于商貿企業委托出口的貨物,也就不存在39號所說的不能退稅了,即所有企業,不論是自營出口還是委托出口,只要是一般納稅人都可以享受出口退稅了。 |